沒有孩子又沒寫遺囑,房子可能被手足分走!如何讓配偶守住安身的家?

(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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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4
95
作者|50+選讀
責任編輯|吳丹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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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50+選讀 2026.09.14

責任編輯|吳丹華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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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按:最讓未亡人痛心的遺產爭議,往往不是錢被分走,而是和另一半共同生活的家,被迫拿出來分配。2027年2月17日後,兄弟姊妹雖不再享有特留分;但若沒有子女的夫妻未立有效遺囑,手足仍可能因「應繼分」進入遺產分配。想讓配偶在自己走後繼續安身,遺囑、信託與遺囑執行人都必須提前安排。

兄弟姊妹特留分刪除後,手足還能繼承遺產嗎?

第三順位兄弟姊妹特留分帶來最強烈的哭喊,是未亡人保不住自己和過世配偶的「家」。(50+註:本文撰於兄弟姊妹特留分修法前。2027年2月17日後,兄弟姊妹不再享有特留分;若被繼承人已立有效遺囑,明確將全部遺產留給配偶,並排除兄弟姊妹繼承遺產,手足原則上不能再以特留分要求分配。不過,若無子女者未預立遺囑排除兄弟姊妹繼承,兄弟姊妹仍可能因「應繼分」進入遺產分配;到最後,被牽動的可能不只是錢,而是未亡人賴以安身的那個家。)

在遺產分配的悲劇裡,最大的悲慘不是「分錢給對自己婚姻沒有經濟貢獻的手足」,而是有權依法主張特留分的他們「看上你的房子」,配偶繼承人將因而遭遇萬劫不復的傷害,或房子被迫出售,或進入公同共有狀態,或產生長期難以善終的訴訟糾紛。(相關閱讀:特留分修法後,遺產就不用分給手足?李冠和律師:少做1件事,兄弟姊妹可能拿更多

想避免房子進入遺產分配,可以先做哪3種安排?

要做到在實務上「讓對方動不了房子」,必須在主戰場之外,先佈下讓對方知難而退的防護網。

遺產防護網1:生前轉移,別讓房子進入遺產池

最好的防禦,是生前就將房產贈與配偶,或透過「持分安排」設定特殊的權利結構。只要房子不進入遺產的計算池,就沒有所謂的共有狀態。

遺產防護網2:遺囑信託,法律等級的保險箱

這是最接近「絕對守護」的方法。將房產放入信託,並指定配偶為唯一受益人。如此一來,他人的主張只能針對「錢」進行瓜分,無法將手爪伸到「房子」的所有權。

遺產防護網3:預留現金,用錢解決人性貪婪

提前把資產轉為流動性高的現金。這就像是在城牆外先備好一袋買命錢,讓對方拿了過路費就走,不至於為了特留分逼得未亡人非得變賣遮風避雨的家。

如何讓遺囑照你的想法實行?慎選與監督遺囑執行人的機制

千萬不要讓親愛的配偶,在你走後,成為有繼承權之家人的人質。不管有沒有婚姻,對於你愛及愛你的人,一定要萬事周全,而這份周全,還需要「遺囑執行人」

要如何確保遺囑執行人不會變成另一個背叛者?想達到「最大程度避免背叛風險」,除了慎重篩選遺囑執行人,「條款限制+雙執行人+定期報告」是最理想的組合。在信任之上,加一點「聰明的防備」,不要讓託付變質。

防備1:給予權限、畫出紅線

在遺囑裡,除了交代執行人要做什麼,更要清清楚楚寫下「絕對不准做什麼」;諸如規定:家裡的房子絕對不能變賣、任何超過一定金額的決定必須先跟生存配偶商量。

防備2:雙執行人,別讓一個人說了算

找2個人來共同執行。一個是懂你心意的摯友,一個是懂法律或財會的專業人士。但如果設定2個執行人,他們的責任,是共同執行比較安穩?還是列出獨立執行的順序比較好?不要忘了,情義與專業互相制衡的唯一目的,都是為了要實踐被繼承人的最後囑託

防備3:定期交作業,讓一切攤在陽光下

最危險的背叛往往發生在「沒人知道」的沉默裡。要求遺囑執行人固定頻率(例如一週、10天、一個月),就得交出簡單明確的報告給繼承人。當所有的資產變動都必須攤在桌面上清楚交代時,「想偷偷挪用」的僥倖心理就會被打消。

防備4:說清楚背叛的代價

遺囑裡請直接寫明:如果執行人有任何自肥或傷害繼承人的行為,他就不再適任這個身分,這份「沒有什麼不好意思」的叮嚀,是讓真正願意「承擔大任」的人,做得更問心無愧。

防備5:不要將遺囑交給這些人

再完美的契約,交給一個心術不正,或是與你本就有嫌隙的人,都只是徒增煩惱。選擇「遺囑執行人」該避開的人選:

.有利益衝突的人

.彼此關係並不深刻的人

.紀律散漫的人

遺囑信託與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如何保護配偶?

如果實在沒有可放心的「人」,遺產就交給制度。銀行制度有較高的精密設計,擅長對抗人性。運用「遺囑信託」的紀律,確保配偶每個月可以領到生活費、安心住在自己的房子裡,不會因為某個人的私心而變質。(相關閱讀:如何用遺產照顧孩子,不被他人敗光?律師:善用遺囑信託,一張圖秒懂流程

萬一,遺囑寫得不夠周全,或是看走眼、執行人的表現不如預期,未亡人也不要驚慌,法律在最深處還是留了幾張底牌。

首先是神聖不可侵犯的「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在進入遺產分配之前,配偶有權先要求分得夫妻共同打拚下來的婚後財產差額的一半;再者,法律規定的「特留分」也是硬性門檻。執行人權力再大,也絕不能隨便配合別人黑吃黑,剝奪配偶最基本的權益。

(本文摘自高愛倫著,《請允許我們身後財產自主:當親情不再可靠, 如何把財富留給真正值得的人》,天下雜誌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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