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康哲偉 圖/Shutterstock 責任編輯/吳丹華、王美珍
編按:長輩若需要入住機構,該怎麼選擇?費用如何?住院期間,別忘主動洽詢出院準備服務,了解相關資訊。從安養中心、養護機構、長照機構到護理之家,分別適合哪些身體狀況的長輩?如果沒時間慢慢挑選,有哪些大方向要注意?本文詳細說明各類型機構的服務對象、收費標準、以及該如何挑選,沒時間一篇一篇慢慢查了,就看這篇懶人包吧!
住院期間 主動了解出院準備服務
什麼是「出院準備服務」?這項在1920年由美國社工界發起,後來發展成醫院評鑑項目,引入台灣迄今已有20年,除了可提高病床的成本效益(如縮短住院日、強化急性病床運用率),還可貫徹病人由住院到出院連續性的照護,提升患者的生活品質。
因為強調的是「出院準備」,家屬或病患在住院期間,即可主動向病房護理人員或主治醫師提出需求,及早了解與學習出院後的照顧方式與資源,如此才不會因出院在即而措手不及,也能透過醫院的專業人員,與出院後銜接的照顧機構或主要照顧人員充分溝通與交接,讓轉出的病患在照顧的品質上,真正做到無縫接軌。
該去安養中心、養護機構、長照機構與護理之家?評估原則
健康且行動自如:安養中心
若長輩健康狀況良好,可以自由活動,考慮其獨居住所不安全、家人長居國外或過於忙碌,以致無法照應時,安養中心以健康老人為主,提供居住空間、三餐飲食、文康休閒以及保健活動,既有同儕又有護理、社工人員看顧,會是一個不錯的選擇。(相關閱讀:老後想住養老院,一個月要花多少錢?全台5家養生村、樂齡宅特色與費用一覽)
意識清楚、插2管以內:養護機構
若意識清楚,但身體狀況不佳、行動不便,需有人協助照料,抑或插有鼻胃管、導尿管但健康狀況還算穩定,不需要較頻繁與複雜的醫護服務者,則可以選擇養護機構。
重度失能、長期臥床:長期照顧機構或護理之家
重度失能,長期臥病在床,有氣切、鼻胃管或需使用氧氣等服務的長輩,則可考慮進駐長期照顧機構或護理之家。兩者皆提供24小時照護,差別在於機構所屬的法源、主管機關不同,前者主管為社政單位,後者則為衛生單位,且護理之家主要由資深護理人員負責,長期照顧機構負責人則無須護理背景。
另外,若長輩被診斷為失智症中度以上,且具行動能力需受照顧時,可以選擇失智照顧型的機構,或是設有失智專區的護理之家或養護機構。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來也有提供安養、養護、失智、長期照顧的綜合型機構成立,強調從健康到失能、失智都有所對應的連續性照顧,解決了不同老化階段的需求。
沒時間慢慢選的時候 4個基本挑選原則
若醫院督促出院或長輩失能、失智情況加重,家屬幾乎抽不出空挑選,想要快速判斷養護機構好壞,以下幾個方法可以參考:
1. 先以需求為思考
若長輩還能活動交際,應先尊重他們的決定,若需定期回診,可以考慮選擇醫院附近的機構;若已長期臥床,則以探視方便為主。
2. 合法立案與評鑑乙等以上
可以先上網查詢相關資訊,有無合法立案是最基本的標準,而關於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與各縣市政府社會局的評鑑,至少應在評鑑乙等以上,且沒有重大違規事件。
3. 至少白天、晚上到現場各看一次
縮小篩選範圍後,親自造訪很快就可分辨良莠,白天選用餐時間去,可以注意菜色、餵食動作以及環境整潔、有無尿騷味,長者的表情是否開心、有活力。晚上選下班時間去,則要注意夜班人力配置,確認是否具面對狀況能立即判斷與送醫的能力。
4. 針對最在意的部分問清楚
例如,對於長輩因失智而發生的問題行為,機構的處理流程是否滿意,對不同病狀的病患,是否有足夠的專業以適合的方式照顧,而非一視同仁。另外包括費用計算、長輩下床活動次數、活動安排、用餐、作息等生活細節,甚至合作醫院等,都要問清楚才決定。
照護費用怎麼算?務必了解還有額外收費項目
台灣現行住宿式照顧機構大致包含安養中心(養老院)、長期照顧機構(長期照護中心)、護理之家、榮民之家,以及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精神護理之家。在尋覓落腳之處時,必須盡可能釐清與確認收費項目,才能避免入住後引發爭議。
安養中心
關於安養中心,因以生活能自理者為對象,比較重視生活機能,並以房型、坪數計價,等級差別較大,需支付的項目分為住宿費、膳食費、水電費、管理費等,撇除一些強調頂級服務的機構,以大台北地區為例,每月繳交的費用約在2萬5千~3萬元,若有其他要求(如復健課程、營養品⋯⋯等)就需要再額外的費用。
長期照顧機構(長期照護中心),指的是提供24小時照顧服務的住宿型機構,根據對象及自理程度,又分為「養護型」「長期照護型」,以及「失智照顧型」。一般而言,照護需求的程度從輕到重分別為安養中心、養護型、長期照顧型或護理之家、失智照顧型。
養護型
「養護型」的對象是無法自主生活,但不需要專門看護服務的高齡者,也就是有意識但需要協助生活行為的長輩,依規定機構內需隨時保持至少一位護理人員值班,且每20床應有一位護理人員;無法服務插3管的患者(氣切管),可服務至插2管的患者,沒使用或只使用一管也可服務,每月基本照護費用約3萬3千~4萬7千元。
長期照護型
「長期照護型」針對的是有慢性病且有長期醫療服務需求的高齡者,與護理之家不同之處是設立的負責人非護理人員,每15床至少應有一位護理人員,24小時均應有護理人員值班,且可服務至插3管的患者,沒使用或只使用1~2管也可服務,依房型約3萬5千~5萬元,需特殊照護者,耗材及費用另計。
護理之家
護理之家因不限失能程度,收3管(氣切管、胃管、尿管)病人,收費項目包含病房費、一般膳食費、洗衣費、醫師診察費、護理費(一般性照護)、庶務費等,費用從3萬7千元起跳到5萬5千元都有,另還有3管管路照護費、特殊護理費(傷口照護、造廔口護理、呼吸器照護)、氧氣費,以及如衛生紙、尿布、手套、濕紙巾等各類耗材,將依實際耗用計價,此部分需要詢問清楚。
失智照顧型
而「失智照顧型」機構,以及設在護理之家、養護機構中的「失智專區」,因為照顧人力較高,通常從4~5萬元起跳。(相關閱讀:住進安養機構不等於被遺棄!失智奶奶搬進養護機構,子女輪班探望,人生到最後都不寂寞)
以上所述幾種類型之收費標準,亦會受城鄉、地段影響,通常中、南部及東部收費會比大台北地區略低10~15%。
如何避免糾紛?5個必做的基本功
1. 勿貪圖低價或佣金
許多機構會以低價或抽佣方式,吸引醫護人員或入住者及家屬介紹客戶,所謂「羊毛出在羊身上」,機構為了獲取利潤,便會將費用轉嫁在各式收費項目,或為了降低成本,在環境維護或人員聘僱上打折扣,影響整體服務品質。當機構沒有永續經營的打算,一旦不堪虧損而倒閉,屆時除了金錢損失,還得為另覓他處以及長輩適應問題傷透腦筋。
2. 善用定型化契約
政府為保障家屬及老人之權益,特訂有「安養定型化契約範本」(定有期限)、「養護定型化契約範本」(長期照護),且各縣市政府均要求機構使用定型化契約範本,所以簽約前可先查詢契約範本內容,並要求機構依契約範本內容簽約。
3. 問清楚收費標準
在訂定契約時,可請機構清楚說明收費標準和收費項目,尤其比較容易引發糾紛的部分,如自費項目、保證金、急病儲備金、短期離院收退費問題等,以確保自己的權益。
4. 拒絕不合理項目
若有業者要求家屬繳交政府未明文規定的範圍,例如加菜金或年節加收額外費用,家屬可以拒絕其要求。
5. 確認急救機制、流程與通報系統
定期前往機構探視長輩,了解機構照顧方式與急救流程,若無法親自前往也要定期以電話詢問,關注長輩的健康情形,持續與機構保持良好溝通,避免突發狀況發生,自己卻完全被蒙在鼓裡。
至少每2週探望長輩一次 對機構正向監督
為了確保長輩的照顧品質,家屬應透過定期至機構探望老人家的機會,檢視機構的設施與服務,若無法每週前往探視,至少也要2週去走動一次。
因為對機構而言,家屬對長輩持續的關心,會成為一種正向的監督:一方面讓管理或照顧者有一個固定的窗口,可以報告與溝通長輩的狀況,幫助家屬掌握病情變化,共同尋求解決問題的方法;一方面家屬可以適時觀察機構管理與服務上是否有異狀,例如,是否因約束過當造成長輩傷害或身心虐待?人力編制是否符合規定?機構占床率是否達一半以上?員工發薪是否正常?是否已有財務問題?餐飲服務、生活環境、安全設備是否合乎需求?以及同儕的相處是否融洽等,以向機構或主關機關反映要求改善。
若發現有經營上的困難,則應審慎評估是否將長輩轉往其他機構,以免因人力與照顧品質大幅下降,增加長輩健康與安全上的風險,恐日後徒生事端與遺憾。
(本文摘自康哲偉著,《當爸媽過了65歲:你一定要知道的醫療、長照、財務、法律知識》,先覺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