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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願當年結婚時,公婆就認清的事:媳婦和夫家不是一家人,是「別人家」的老闆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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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願當年結婚時,公婆就認清的事:媳婦和夫家不是一家人,是「別人家」的老闆娘

不是每個姻親,都有緣成為親密家人。

文/丘美珍 圖/Shutterstock

編按:回顧過去當媳婦的階段,有許多衝擊。像是結了婚就被娘家當外人,但為何結婚離開自己家庭的只有女性,男人卻不用,明明是一起另組新的家庭啊。作家丘美珍從《媳婦的辭職信》一書談起,分析媳婦的處境。

如果可以在婚姻中選擇不當媳婦,人生會更好嗎?

前陣子逛書店時,看到一本書《媳婦的辭職信》,這個書名,讓已婚的我不得不多看一眼。

媳婦,為什麼要辭職?也許是在家族中「媳婦」這個身分,所帶來的壓力和責任已經超過負擔,無法承受了。

我回顧起自己當媳婦這些年的見聞。

為何婚姻會變成:女方離開自己的家庭,加入男方的大家庭?

那一年,我在年底12月結婚了。從此離開娘家,成為別人家的媳婦。

在結婚之前,我的外婆非常疼愛我。我在外婆家度過的童年,雖然不富裕卻很幸福。這麼疼愛我的外婆,在我訂婚時送了我貴重的禮物,我從她眼裡看到祝福和不捨。

結婚一個月後,大年初二回娘家時,外婆也在。往年過年時,我都會包一個大紅包給外婆和媽媽,這是慣例。不過,那一天,當我拿出紅包給外婆時,她怎樣都不肯收。我說:「我有工作,這是我自己賺的錢,不是老公的錢。」

但她還是推辭。直到後來,我靈機一動,把紅包拿給先生,由他拿給外婆,外婆才開心收下。

這一幕給我很大的震撼!不過短短一個月,在外婆眼中,我的身分,已經從「外婆的外孫女」,成為「別人家的媳婦」。在她心目中,無論過去她如何疼愛我,我如今竟然已經成為外人。

為什麼結婚就非得捨棄自己原來的家庭,成為娘家的外人呢?我這麼自問。

尤其,我後來發現,在台灣,結婚之後,通常只有女性離開自己的原生家庭,而男性並沒有,這就更令我疑惑了。本來婚姻是「男女雙方各自離開父母,組成新的家庭」,後來卻變成「女方離開自己的家庭,加入男方的大家庭」,這個情況令我不解

後來我發現,「媳婦」這個角色,以及因此伴隨的苦難,就是這樣產生的。

姻親間能變親密家人嗎?需要時間與緣分

英文中的媳婦,叫做「daughter-in-law」,法律上的女兒,我覺得這完全點出媳婦這個角色的真相,就是,她跟夫家的眾人,起初就只有法律上的連結,只是不熟的陌生人,沒有什麼情感的羈絆。

就算假以時日,除非雙方都努力找出相處之道,那麼也許有機會晉身為彼此的後援;至於,要真正成為「親密的家人」,那是極為稀有的狀況,除了雙方努力之外,還需要一點緣分。

所以,如果男女雙方一結婚,長輩就期待媳婦能夠待公婆如至親,待大姑小姑小叔大伯如手足,這些都是不切實際的幻想。

以我自己的經驗,就算每天見面,我真正能了解夫家眾人,也都花了10年以上的時間,有些更長達15年。姻親之間要能破冰、理解,比一般的人際關係要花費更久的時間,這是不能輕忽的現實

但通常,在台灣,大家都等不了這麼久。

媳婦是另一個家的老闆娘  不是家務與生育工具人

長輩們不理解,媳婦應該效力的是她和先生的新家,兒子結婚後就是成立另一個家,不再只是你家的兒子,他變成是另一家的老闆,而兒媳是那個家的老闆娘,跟你們家是平起平坐的

有些長輩們誤解媳婦是「加入我們家族的新人」,是新來的,該學規矩,認為媳婦跟兒子一樣,孝順自己是應該的,就會直接行使對媳婦的權力,以孝順之名,耳提面命,合理自己的霸道。

以前台灣農村有悲情的童養媳,把未成年小女孩當作免費勞工及儲備孕母來使用。現在,在某些家族中,這種權力結構依然沒有太大的改變,但對於媳婦的境況,比較新鮮的說法,叫做「工具人」。

最常見的,就是把媳婦當作家務工具人

我有女性朋友,結婚後每逢假日就要到婆家去打掃。我很疑惑,為什麼她平日上班已經很累,假日不能休息,還要開車到外縣市到別人家打掃?而且聽說婆婆平日不自己清理家裡,就盼望著假日兒子帶著媳婦回來打掃。在打掃時,只能媳婦動手,兒子還不能幫忙。我完全不理解這中間是什麼道理?

過年時,回婆家更是許多媳婦的噩夢。原因是有些好客家庭有川流不息的親戚往來,媳婦跟其他女眷們必須守在廚房煮出一餐又一餐,除了三餐還包括下午點心和消夜。為什麼女眷們在廚房揮汗出餐,而大男人們在廚房外面可以盡情聊天玩樂,吃完那一桌杯盤狼籍男人也不用收拾?這也是我不懂的。

有的家族,則是把媳婦當作生育工具人

我有朋友說,她跟先生結婚多年,沒有看過婆婆對她笑過。直到她生了第一胎,她看到婆婆展顏逗弄嬰孩,才知道原來婆婆是會笑的。有些家庭長輩則困於重男輕女的執著,言語之間表露出對下一胎是男孩的渴望,這對媳婦也是莫名的壓力。

但以上兩種都不算極端狀況,我聽過最離譜的案情,是婆婆把媳婦完全當作介入她與兒子親子之情的小三

新婚的兒子媳婦回家住,卻規定他們睡覺的房間不能鎖門,這種奇聞真是讓我覺得,長輩的心理變態已經嚴重到必須就醫。另外有一位婆婆,在兒子結婚後他拒絕出去工作養家時,她還每個月發給兒子零用錢,這種作為令人不得不歎息,養出媽寶真的是媽媽的責任。

為什麼媽媽沒有辦法與成年已婚的兒子拉開界線?為什麼女兒結婚之後就變成外人?在台灣人的集體潛意識裡,恐怕還是父權陰影在作祟。

認清媳婦永遠是公婆家的外人  平等善意互動就好

日本女權主義作家上野千鶴子,曾經解析社會中那種根深蒂固的家長父權主義,她說,「在父權這樣的社會中,女人只有在屬於某個男人,或者說受到某個男人的支配和統治,才會獲得社會的認同。」

在看到這樣的論述時,我立刻想到華人文化中那種古舊的「三從四德」思維,要求女性「在家從父、 出嫁從夫、 老來從子」,換言之,在傳統的價值中,女性永遠不會是獨立的個體,必須依附著男性,依附著家族,才能得到生存的資源以及可能的權力。

我們這個世代的女性,已經幾乎沒有人結婚後會冠夫姓,甚至,婚生子女如今也可以冠母性了,現今法律的確支持著每一個新生的小家庭能夠男女平等,夫妻平權。

我真心希望,有一天,長輩能意識到,媳婦跟你其實不是一家人,她是「別人家」的老闆娘。這樣,經過多年平等的、善意的互動,互相付出愛與關懷,也許,你們終將有緣培養出如同家人般的真摯情感。但是這真的不能勉強,如果走不到那一步,那就彼此客氣地以禮相待,也就夠了

對媳婦來說,認清自己永遠是公婆家的「外人」,不須感到失落也不用刻意討好。面對公婆,有些承歡膝下的孝順舉動,由他們的兒子(你的先生)來做肯定比你更適合,這點不用逞強。

我有個已婚的女性朋友,每週至少有3天讓先生單獨回去婆家去跟寡居婆婆吃晚飯,我不由不佩服她的度量和智慧,由此她們婆媳之間維持了多年的和諧。

當然,如果身為媳婦的你,覺得自己圓滿豐盛,願意慷慨付出所有,惠澤夫家眾人,我相信那不是你被迫如此,而是你思考之後選擇如此。那麼,我敬佩你有強者的慈悲,並且祝福你們家族家和萬事興。

不管幾歲  都要為自己的人生奮戰

身為媳婦,如果覺得家族責任已經使你不堪負荷,選擇向公婆辭職,絕對是一種痛快!書中的長媳,在過節前夕,向公婆遞出了媳婦的辭職信,從此卸下了長達23年的媳婦身分,此後人生出現一連串正面改變,讓她始料未及。

這本書中的媳婦後來是以喜劇收場。但我深知,不是每個人都能有這樣圓滿的結局,所以讀者要以智慧定奪,不能莽撞模仿。

在我看來,這本書對讀者最重要的啟示,並不是要鼓吹每個媳婦任性地向公婆提出辭呈,而是,不論活到幾歲,我們都不能失去為自己人生奮戰的勇氣吧

(作者為專欄作家,媽媽悅讀基地創辦人,現任品學堂文化長。)

相關書籍:金英朱著,《媳婦的辭職信:在婚姻裡我選擇不當媳婦,勇敢抛下婆家束縛後,奇蹟竟一一出現》,采實文化出版

(本文轉載自遠見華人精英論壇,原文標題為《媳婦,為什麼要辭職?》)

2022/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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