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領一千元,防疫補償怎麼領?確診者、居隔、照顧者補助不同,一次看懂
疫情相關補助,一次看懂。
整理/陳莞欣 圖/Shutterstock
編按:疫情期間,生活與工作受到影響,「我確診/被隔離/小孩被隔離/看護被隔離,可以申請什麼補助?」可能是很多人的疑問。勞保的普通傷病給付需準備哪些文件送交至勞保局?一日一千元的防疫補償,怎麼領?一次看懂。
疫情升溫後,確診、居家、隔離、照顧被隔離的家人,生活與工作都可能因此受到影響。若因此無法上班、損失了薪水,怎麼辦?勞保的普通傷病給付、政府提供的防疫補償,都能幫上忙。申請資格為何?該怎麼申請?
一、勞保普通傷病給付
勞保普通傷病給付,本是用以補償勞工因為遭遇傷病,無法工作所損失的薪資。勞動部公告,為配合防疫政策,自2022年4月8日起,不論是住院、住進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或者居家照護的確診者,只要無法工作、未取得原有薪資者,皆可依《勞工保險條例》相關規定請領普通傷病給付。
1. 請領資格為何?
勞保被保險人確診COVID-19後,因住院、入住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或者在家進行居家照護期間,從不能工作之第4天(含)起,可請領普通傷病給付。但需注意的是,若居家照護期間仍有居家辦公、公司薪資照給,則不能請領。
此外,普通傷病給付對象僅限確診者本人。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者,因為不符合「遭遇傷病」的條件,不具備請領資格。確診者居家照護期滿、進入自主健康管理期後因可正常外出生活,也不能請領。
2. 給付金額怎麼算?
普通傷病給付的給付金額,是「被保險人確診當月起(包括當月)前6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除以30日後得出日投保薪資後,再除以一半。給付時間從不能工作的第4天起,直到出院、離開檢疫所、防疫旅館,或結束居家照護那一日為止,以6個月為限。但傷病事故前參加勞保年資合計滿1年者,可再增加給付6個月,最多給付一年。
例如,小明從2022年5月8日至5月14日期間,因為確診居家照護,無法工作、未取得原有薪資。他在確診前6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為45,800,平均日投保薪資為1,526.7元。
可請領的普通傷病給付金額為1,526.7元×50%×4天(隔離第4天起)=3,053 元(金額四捨五入)
3. 請領期限為何?
勞保傷病給付的請求權時效為5年。被保險人可在痊癒或恢復工作後再提出申請,不影響請領權益。
4. 請領需準備哪些文件?
被保險人可先下載「傷病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經由投保單位確認後蓋章,連同「傷病診斷書」一同臨櫃送交或郵寄至勞保局。
如果申請給付時,投保單位已經因歇業、解散、破產等因素,導致無法蓋章確診者,被保險人可說明原因後自行申請。傷病診斷書也可用「健保快易通APP確診COVID-19之截圖畫面(須包含身分證字號)」、「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檢驗結果數位證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等足以證明確診的資料取代。
5. 我確診時請的是特休假、補休假、輪休假,還可以申領傷病給付嗎?
可以。
根據勞基法第38條及其施行細則第24條規定,特休假是勞工的權利,雇主應該照常發給薪資。而根據勞委會2004年2月3日勞保2字第0920070929函釋規定,勞保的被保險人,遭遇普通傷病期間如係請特別休假者,仍得請領普通傷病給付。
請加班補休假者,根據勞委會2007年10月9日勞保2字第0960140390號函示,加班費係勞工因延長工時工作所獲取之報酬,自應屬工資之範圍。是以請補休假、未取得加班費,應視為「未取得原有薪資」,仍得依規定請領傷病給付。
此外,勞動部也說明,請「彈性假」、「輪休假」或「排休」皆屬損失原有薪資性質,可依規定請領傷病給付。
二、受居家隔離、檢疫者和其照顧者之防疫補償
除了確診者以外,為了鼓勵民眾配合防疫、遵守防疫規定,政府也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規定」,提供居家檢疫、居家隔離者以及其照顧者每日1000元的防疫補償。
1. 申請資格為何?
・經各級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接受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者。
但未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實施防疫之措施者,如居家隔離期間違反規定外出;或者在檢疫隔離期間,有支領薪資者或依其他法令規定性質相同之補助。無法申請此項補償。
需注意的是,確診者、自主健康管理者,以及自主防疫者,都不適用防疫補償。例如,與確診者同住的未確診家人,前3天進行居家隔離,後4天則是快篩陰性即可外出的自主防疫,則僅前3天可申請防疫補助。
此外,自2020年6月17日起零時起,入境之國人或領有居留證明文件者,始得請領防疫補償。(必須為2020年3月17日前出境之國人或無出境紀錄之領有居留證明文件者。)
・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或檢疫者,而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之家屬。
生活不能自理的定義,包括:
(1) 長照使用者:依長期照顧服務法第八條規定接受長期照顧需要等級評估,其失能等級為第二級至第八級。
(2) 失智者:經神經科或精神科醫師出具確診為失智症之診斷證明書。
(3) 身心障礙者:接受社區照顧服務或個人助理服務之身心障礙者,以及就讀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或五年制專科學校前三年級之身心障礙者。
(4) 外籍看護染疫或其他原因無法照顧者:雇主所聘僱之外籍家庭看護工,經醫師確診罹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或其他因素不能提供服務,需由家屬照顧者。
(5) 兒童:國民小學學童或未滿12歲之兒童。
(6) 其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定者。
照顧同一位受隔離或檢疫者,每日補償以1人為限。1天內,不能有數位照顧者同時申請防疫補償。
需注意的是,以照顧者的身份申請防疫補助,需符合「照顧隔離者或檢疫者」且「無法工作領取薪水」兩大要件。
因此,根據衛福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的解釋,家庭主婦、主夫等原本就未從事有酬工作者、照顧期間有居家辦公或雇主有提供半薪者,都不符合申請資格。若請假受隔離仍有支薪,也不發給補償。
此外,照顧「確診者」並不符合此處所指的照顧者身份。但若自己身為同住家人,有收到居家隔離通知書,仍可以申請居家隔離防疫補償。
2. 申請期限為何?
接受隔離或檢疫結束日之次日起2年內提出申請。
3. 防疫補償可以領多少錢?
不管是受隔離、檢疫者或及其照顧者,每人按日發給新臺幣1,000元。實際領取日數,原則依隔離或檢疫通知單上日期計算,且必須扣除雇主支領薪資日數。例如,週六、週日是勞基法規定的休息日,例假日及國定假日雇主依法仍會給薪,不算請假,因此必須扣除。
4. 如何申請?
可經由衛福部線上系統申請,也可向檢疫或隔離結束時所在地的之鄉(鎮、市、區)公所臨櫃或紙本郵寄申請。
・受隔離、檢疫者,需準備資料
(1) 申請書。(點此下載)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非本國籍人為居留證或護照。
(3) 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金融機構存簿封面影本。(不可使用靜止戶、公教戶、凍結戶、警示戶、結清戶、外幣帳戶、公司行號帳戶)
(4) 受雇人,由雇用人所出具受雇人請假及無支領薪資之證明。
(5) 非受雇人,本人無法從事工作及無獲得報酬、補償之切結書。
(6) 無工作或未成年者,本人無依其他法令規定領取性質相同補助之切結書。
(7) 2020年3月17日後出境,返國後接受居家隔離或檢疫者,應檢附必要出國之相關文件、資料。
(8) 其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資料。
・照顧者需準備資料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非本國籍人為居留證或護照。
(3) 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金融機構存簿封面影本。(不可使用靜止戶、公教戶、凍結戶、警示戶、結清戶、外幣帳戶、公司行號帳戶)
(4) 受雇人,由雇用人所出具受雇人請假及無支領薪資之證明。
(5) 非受雇人,本人無法從事工作及無獲得報酬、補償之切結書。
(6) 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或檢疫者證明:
A. 照顧失智者,檢附神經科或精神科醫師出具確診為失智症之診斷證明書。
B. 外籍看護因染疫或其他原因無法照顧受隔離或檢疫者,檢附外籍家庭看護工聘僱許可函影本及醫師診斷證明書或其他因素不能提供服務之證明或切結書。
C. 受隔離或檢疫者為12歲以上尚就讀國民小學之學童,檢附就學相關證明,如註冊收據等。
D. 受隔離或檢疫者為就讀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或五專前三年級之身心障礙者,檢附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7) 其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資料。
2022/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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