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 FiftyPlus
50歲後還不錯!用新的方法,創造自己的理想老後
活著很痛苦,為何不讓我走?關於安樂死,贊成與反對前你該知道的不同討論
下一篇

拒絕讓爸爸氣切,就是不理性放棄病人嗎?善終,需要良好的醫病溝通

活著很痛苦,為何不讓我走?關於安樂死,贊成與反對前你該知道的不同討論

何謂善終?答案不是只有一種。

文/陳莞欣 圖/Shutterstock

編按:「等我活得沒品質時,就讓我安樂死!」討論善終議題時,常有人提出這樣的意見。然而,安樂死和醫助自殺,在醫界掀起了不小的倫理辯論。此外,支持安樂死的人,也未必理解其實質內涵,或不清楚它和國內合法的DNR、預立醫療決定有何差別。安樂死在台灣,可行與否?在回答這個問題前,你我都應該有更多的了解。

受到病痛折磨,承受極大痛苦時,可以提前結束生命嗎?

「如果當初安樂死已經合法了,我們會答應媽媽接受,但無法確認能夠通過審核。」前台中市立復健醫院院長畢柳鶯說。2年前,她陪伴83歲、患有小腦萎縮症的媽媽斷食,走完人生的最後一程。當時媽媽已發病20年,無法自理生活,也沒辦法從事原本喜歡的瑜珈、縫紉、助人等活動。

「尊嚴、自由、意義,這些她認為生命中最重要的東西,都沒有了。」畢柳鶯提到,媽媽最後自行決定漸進斷食,迎向生命的終點。雖然過程大致順利,但挨餓到最後的3~5天,媽媽身體急速衰弱,家人看了也心疼。畢柳鶯認為,安樂死會讓媽媽更舒服地解脫。「雖然只有幾天,但真的一天的苦都不必要。」

年輕的急診科住院醫師John,也希望安樂死成為合法的選項。他說起在醫院實習的經驗,一般內科的病房中,有許多失能、失智或鄰近生命終點的病人,生活仰賴他人照顧。有些病人會因為疾病疼痛難耐,央求醫護人員提高嗎啡的劑量。然而,「一旦病人開始暈,我們就要小心了,因為下一步可能是呼吸抑制。等病人好一點,我們就會減少嗎啡。」嗎啡用量時增時減,病人仍感到痛苦。

John無奈地說,醫師能做的治療做了、止痛藥物也用了,病人的狀況仍逐漸變差,時常讓人感到無力。「為什麼不在病痛折磨我們時,跳過受苦那一段,直接到生命的盡頭?」他和高中好友Joseph等人共同發起瑞士安樂死諮詢服務團隊,協助想赴瑞士進行安樂死的民眾準備申請文件、翻譯相關資訊。自2018年啟動以來,已有5位患者至瑞士尊嚴(Dignitas)組織接受安樂死。

認識安樂死和醫師協助自殺  它們和預立醫療決定、DNR有何不同?

討論生死議題時,不少人認為安樂死等同於有尊嚴的死亡,無需受苦。「我支持安樂死,死也不要拖累家人」、「拜託安樂死合法,讓老不再是負擔」,這樣的聲音也時常出現。

然而,支持安樂死的人,未必真的了解安樂死的實質內涵。也有民眾誤以為在台灣合法的預立醫療決定、簽DNR,即等同於安樂死。三者之間,究竟有何差別?

簡單來說,現行的《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和《病人自主權利法》,賦予民眾的是「拒絕權」——在生命末期或重度失智、永久昏迷、植物人等情境,可拒絕以維生設備、人工營養或急救措施延長生命,僅接受安寧緩和醫療緩解生理、心理的不適症狀,自然走向終點。

而安樂死(euthanasia)包含由醫師為病人施打致命藥物的「積極安樂死」(Aggressive Euthanasia),和由醫師開立致命藥物處方,病人自行施打或服用的「醫師協助自殺」(Physician-Assisted Suicide)等。不同形式的安樂死,共同點在於提前結束病人的生命。值得注意的是,不少人以為只要當事人有意願、自認痛苦難耐,就能隨時進行積極安樂死或醫助自殺,其實並非如此。

以全球第一個通過積極安樂死和醫助自殺合法的國家荷蘭為例,該國的《應要求終結生命與協助自殺法》(Act on Termination of Life on Request and Assisted Suicide)規定,人要進行合法的醫助自殺,必須是「其所承受之痛苦無法忍受、沒有希望痊癒或改善,沒有醫助自殺外其他合理的替代治療選項。」病人的病況是否上述幾項條件,仍是由醫師判斷。

台灣人較熟悉、也是目前唯一開放外國人進行醫助自殺的瑞士「尊嚴」組織(Dignitas),同樣規定醫助自殺的申請人必須被診斷患有不可治癒的疾病、無法忍受的疼痛或失能,才有可能獲得致命藥物處方。John以團隊曾協助過的一位卵巢癌患者為例,她曾接受開刀手術、化療、放射線治療和標靶治療,正統治療方式皆無法改善病況,才向「尊嚴」提出醫助自殺的申請。若沒有任何就醫紀錄,「尊嚴」不會核發許可。

安樂死的最大爭議  醫師幫病人提前結束生命,符合醫學倫理嗎?

2017年,前體育主播傅達仁透露自己因胰臟癌痛苦難耐,希望赴瑞士進行安樂死。這則新聞讓公眾熱議,也在醫界引發關於倫理的辯論。

受過當代醫學教育的人,都熟知醫療倫理的4大重點:自主、行善、公平,以及不傷害。然而,當病人感到痛苦時,醫師協助他結束生命,究竟算不算傷害?

台灣安寧緩和醫學學會在2017年發表了立場聲明書,表明學會並不支持「安樂死和醫師協助自殺」。聲明書當中提到:「刻意結束病人生命,不是解決病人痛苦的好方法,反而可能讓病人失去妥善緩解痛苦的機會。……『安樂死和醫師協助自殺』不符合醫學專業及醫學倫理。即使未來立法通過,醫師有權不參與或執行『安樂死和醫師協助自殺』。安寧緩和醫療團隊亦不應負責監督或執行這種處置。」

如何看待安樂死,不僅是醫學問題,更牽涉個人的生命經驗。「讓受盡痛苦的必死之人,縮短死亡前的痛苦。這完全沒有違背醫師行善的基本倫理。」畢柳鶯說。

她在復健科看到許多臥床的病人,有人腦幹中風,全身只剩眼睛能動,卻毫無生活品質地活了許多年。或者如畢媽媽在小腦萎縮症發作後,連晚上睡覺都無法自行翻身,甚至形容自己像廢物。若使用人工餵食,她仍可再活數年,然而疾病只會繼續惡化。無法進食、無法言語、肢體變形,生活將苦不堪言。

畢柳鶯認為,倫理的標準會隨時代改變。或許在未來,拯救生命不再是醫師唯一的任務,人們也能接受以醫助死亡的方式,守護病人的尊嚴。

台灣安寧緩和醫學學會理事長蔡兆勳則表示,病人因為痛苦難耐,希望安樂死是可理解的。但在他看來,這並非好的解方。現行安寧緩和醫療的目標,就是支持身心靈受苦的病人。緩解病人的不適症狀、肯定其生命價值、協助修復關係、實現心願等,都是安寧緩和醫療團隊的任務。他憂心醫助自殺對倫理的衝擊:「如果病人想死,我們就說好呀,你去死!醫療教育會崩盤。」

生病不想痛苦只能安樂死?現行安寧緩和醫療可以做到的事

不少安寧緩和專科醫師,都曾聽過病人「讓我安樂死」的要求。疾病造成難以忍受的痛苦,是病人渴望安樂死的主因之一。但就算不開立致命藥物,當代醫學也有許多方式可減緩病人的不適。

以末期病人常用的止痛藥物嗎啡為例,台中慈濟醫院麻醉科主治醫師、安寧緩和醫學專科醫師林昌宏指出,有些病人服用嗎啡後仍覺得痛,問題可能是劑量不足。臨床上非相關專科的醫師,不一定知道如何拿捏嗎啡的使用劑量,甚至不太敢開立嗎啡。其實,「嗎啡的特性就是沒有天花板,用在有需要的病人身上,劑量再高都是安全的。」

即使藥物控制疼痛的效果不彰,也有其他治療方式。林昌宏舉例,他曾在安寧病房照顧一位病人,因癌細胞轉移到下咽、頸部,用嗎啡後仍痛到無法入睡。院內的疼痛專科醫師為病人實施神經阻斷術,阻斷疼痛訊號的傳導。病人的疼痛得到緩解,一兩週後即出院。

奇美醫院緩和醫學科主任謝宛婷,也不時會碰上病人質疑安寧緩和醫療的幫助有限,無法完全解除他們的痛苦。她會告訴這類病人,我們現在就可以合法、合乎醫療倫理地提供鎮靜藥物,讓你陷入類似深度睡眠的狀態。」

這樣的自然死,也能達到病人不想受苦的期待。只是,病人陷入昏睡後,無法和家人聊天、吃美食,完成未盡的心願。謝宛婷指出,不少人聽到她的說明,會反思自己是否真的希望安樂死。舒適但不省人事,或承受不適以享受生命的樂趣,兩者只能擇一。「我也沒有完美的解方,讓你痛的時候睡,想吃的時候醒。」

安樂死或安寧死?關於善終,2種不同生命觀的想像  

進步的醫療,或許能控制身體的疼痛。然而,主張安樂死的陣營,常提出另一種心靈受苦的情境:一個人不需要任何醫療輔助就能活著,但當下的生命狀態,對他來說已沒有品質或意義可言。這樣的人,有資格要求他人協助,以不痛苦的方式結束生命嗎?

畢柳鶯以2018年赴瑞士安樂死的澳洲植物學博士古道爾(David Goodall)為例,當時104歲的他,雖然並未罹患重大疾病,但體力與視力衰退,無法再開車、旅行,亦沒辦法從事閱讀、欣賞戲劇、看植物標本等過往的嗜好。他曾對英國媒體《BBC》表示,「我不想再繼續這樣的生活了。」

行醫30多年,畢柳鶯認為,再怎麼進步的醫療都有其極限,醫師也無法解決所有人的身心靈痛苦。「痛苦是不是難以忍受,這是病人的主觀感受。醫師沒有權力決定一個病人該不該繼續活

John和Joseph遇過的另一位病人,也因為相似的理由尋求安樂死。這位50幾歲的中年男性,在從事戶外活動時從樹上跌落,從此頸部以下癱瘓無法活動。原本準備退休後要四處遊山玩水的他,無法接受以這樣的狀態存活。「家屬告訴我們,他在瑞士拿到藥的那一刻,就毫不猶豫地喝下去。」

不過,也有人在歷經痛苦、失去生存目標後,再次找到活下去的意義。蔡兆勳以一位緩和醫療病房的病人為例,她因為肝功能退化住院,已無法從事原本最愛的彈琴和騎單車。再加上親朋好友一一離世,她時常感到寂寞,覺得人生沒意義、想死。「她不痛不喘,但處理心靈的創傷一樣重要。」

他鼓勵這位曾任名校教師的病人,回顧自己過去的人生成就。「學生參加百米賽跑,跑到80公尺跌倒,你會叫他放棄嗎?應該鼓勵他站起來,繼續完成比賽。」安寧緩和醫療團隊也協助她化解和家人間長年的心結,透過陪伴減少病人的孤立感。一週後,病人不再念著想死,最後平靜地離世。「她不只生命圓滿結束,家人也安心。這樣會比安樂死差嗎?」蔡兆勳說。

安樂死或安寧死,代表的是2種不同的生命觀。如果人生是一場百米賽跑,前者認為,就算還沒抵達終點,只要跑者感到疲憊、痛苦、不想繼續完賽,即有權隨時離場。後者則認為,應該提供遮蔭、飲水,並透過鼓勵與陪伴減輕跑者的不適,讓他沒有遺憾地抵達原先設定的目標。雙方都認為,應盡可能減輕人活著時的身心靈痛苦;但認為理想的解決方式,則截然不同。

善終,應該是什麼模樣?這個問題,值得我們每一個人深思。

2022/05/09

此文對你有幫助嗎?50+全站免費,但需要您的贊助,支持好內容製作
https://pse.is/3hg64d

追蹤50+FB
https://pse.is/58arq5

加入LINE
https://fiftyplus.pse.is/4yt2sf

下一篇

拒絕讓爸爸氣切,就是不理性放棄病人嗎?善終,需要良好的醫病溝通

50+學院

50+熟齡美妝工作坊:掌握關鍵減齡彩妝技巧
  • 中山藏藝所6樓集會室

  • 2024/03/06 ~ 2024/03/13

50+聲音表達工作坊進階班第4期
  • 台北市

  • 2024/02/29 ~ 2024/04/11

50+生命寫作工作坊 基礎班第12期
  • 中山藏藝所2樓展演區

  • 2024/02/27 ~ 2024/04/02

【50+學院╳六號實驗室】熟齡當代舞課第15期
  • 六號實驗室當代舞蹈藝術學院

  • 2024/01/19 ~ 2024/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