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顏理謙 圖/Shutterstock 責任編輯/王美珍
編按:近期,台灣各醫院急診室壅塞情況嚴重。許多病患苦候床位,也衍生出保險理賠問題。哪些狀況可以申請理賠?請醫師開立診斷書時,該注意什麼事?面對少子高齡化社會,50後的保險應該怎麼買,保障才足夠?
隨著醫護人力出走、醫院關床,全台急診室面臨壅塞危機。雖然政府和各醫院陸續提出解決方案,但隨之而來的保險理賠問題也不少。
有些人等不到病床、必須在急診室留院觀察,卻不符合保單上的「住院」條款,這種狀況能否理賠?有人為了理賠金,刻意在急診室待好待滿,這樣也能申請理賠嗎?保險本舖諮詢顧問、高齡金融規劃顧問師駱潤生逐一說明。
狀況1:生病等不到病床,在急診留觀2天才住院,可理賠嗎?
答:可以!但診斷書一定要寫清楚。
有些病患被醫師診斷需要住院治療,但卻等不到病床,只能先在急診室留觀,等了2~3日才住進病房。
等到出院後,病患向保險公司申請這段期間的理賠金。保險公司卻認為,根據保單條款定義,「住院」必須經過正式辦理住院手續並在醫院接受治療,而住院天數應該依照保險人實際住進病房的天數計算,因此不願意給付在急診室這幾天的保險金,該怎麼辦?
駱潤生指出,能否申請理賠,主要還是看住院治療的「必要性」。「假設病人進了急診,經由醫師判斷需要住院,只是因為塞床而在急診停留,這樣是可以爭取理賠的。」
他表示,過去,金融消費評議中心也曾出現不少類似案例,只要能證明有住院必要性,就有機會爭取到理賠。「評議委員會也說過,保險契約是最大誠信契約,蘊涵誠信善意及公平交易的意旨,保險契約的解釋應該探求契約當事人的真意,不能拘泥於所使用的文字。」
但他提醒,若遇到這種狀況,病人請醫師開立診斷書時,需要特別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