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訪/周慧婷 文字整理/蔣德誼 攝影/影巷26號 責任編輯/陳莞欣
編按:過去,大家可能認為有錢人才需要煩惱遺產問題,但近年因為遺產處理分配造成子女的困擾或爭議越來越多,在「生前整理」的概念下,也較過往更能接受在生前就做好遺產規劃、預立遺囑等安排。具體來說該做哪些準備,又有哪些細節需要多留意?
生老病死是人生的必經過程,若來到自己離開的這一天,該怎麼確保自己的財產和身後事,能夠依照自己的意願處理?
對此,有豐富遺產案件經手經驗的律師余淑杏認為,「從來沒有所謂的太早做遺囑,事前有所準備,萬一突然發生意外,家人也比較能知道後續該如何處理。」
余淑杏表示,先做好遺產規劃,好處不只是能夠避免可能產生的紛爭,包括預立遺囑、醫療決定等,也能確保自己可以為自己做主,而不會因為老後失智、不具備自主行為等原因,只能交由他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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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世清單該有哪些項目?海外資產、借名登記如何確保拿得回來?
具體來說,如果要做所謂的「離世清單」,預立遺囑中究竟應該包含哪些項目?對此余淑杏表示,每個人最在乎的事情可能都有些不同,但大致可整理出以下幾個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