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 FiftyPlus
50歲後還不錯!用新的方法,創造自己的理想老後
【律師娘專欄】離婚後,我可以拿到贍養費嗎?
下一篇

【綠主張】怎麼在熟悉的社區安老?關鍵在「居場所」

【律師娘專欄】離婚後,我可以拿到贍養費嗎?

和另一半緣盡,也別讓自己吃虧!

文/律師娘 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跟了他大半輩子,持家育兒,沒有屬於自己的人生,今日說分手,往後的日子我該如何過?贍養費,看得到,但吃得到嗎?

今天來跟大家聊聊,如果太太婚後一直都是家庭主婦,沒有自己的收入,有一天先生突然說不愛了,要離婚,自己的經濟頓失支柱,該怎麼辦?可以要求先生給付贍養費嗎?

我們來給這樣的太太們幾個觀念。

什麼是夫妻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第一個,說到離婚分財產,我們可以先談談夫妻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不在此限: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二、慰撫金。

依前項規定,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

第一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第一項剩餘財產差額之分配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白話點說就是,當夫妻因為某些原因要結束法定財產制時,包括離婚、他方死亡或是雙方改定分別財產制,彼此之間都會產生,婚後剩餘財產較少的一方,可以向婚後剩餘財產較多的一方請求差額的一半。

也就是說,如果先生婚後剩餘財產有300萬,太太婚後剩餘財產有100萬,那麼太太就可以向先生請求(300萬-100萬)/2=100萬,如果先生不願意給,太太當然就要向法院起訴取得判決再去強制執行。

不過,因為多數的婚姻,假設已經維持有一段期間了,可能大部分的資產都是現居的房子,登記在一方名下,那麼,目前實務上的判決多是認為房子在誰名下就是誰的,但會計算出一個金額,應貼補另外一方,如果持有不動產的那方不願意給付,他方就可以拿判決去拍賣房子取得判決的金額,比較少看到法官會判決房子一人一半的,畢竟夫妻都要離婚了,還讓他們共同持有房子,也只是徒生糾紛而已。

雖然計算式看來簡單,但其實夫妻財產差額分配有許多複雜的部分,包括怎麼分別是婚前或婚後財產,還有,民法第1030條之1第二項規定,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不用列入剩餘財產差額分配的範圍,但夫妻感情好的時候,常常金錢都混在一起使用,一旦婚姻生變,怎麼把這塊分出來,也經常是剩餘財產分配訴訟爭鬧不休的部分。

另外常見的疑問是,如果是婚前買的或繼承而來的房子增值或是收租金,需不需要列入分配呢?房子如果還有貸款要怎麼計算?

民法第1017條第二項規定:「夫或妻的婚前財產,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所生之孳息,視為婚後財產。」所以婚前買的房子收租金,婚前買的股票產生的股息,也會被列入剩餘財產分配的範圍,實務上也認為繼承自娘家、婆家贈送的房子、股票產生的孳息,也應該比照上開規定的處理方式。至於房子增值的部分,雖然法律沒有規定,但法院過去的判決,有認為房子的增值與雙方在婚姻中的貢獻較無關係,所以不需列入剩餘財產差額分配。

此外,假設先生名下的房子是婚前買的,或是由婆家付頭期款,但有用婚後賺到的錢來付貸款,依民法第1030條之2的規定,夫或妻之一方以其婚後財產清償其婚前所負債務,於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應納入現存之婚後財產,所以付掉的貸款的部分還是必須要列入剩餘財產差額分配。

怎樣才可以請求贍養費?

聽起來似乎很有保障,然而,萬一離婚時對方名下沒有財產,只有往後的收入,就沒辦法請求剩餘財產差額分配,這時候就要討論贍養費的問題,太太可不可以說,自己因為嫁給對方當家庭主婦,一輩子沒工作、沒存款,要求對方離婚後要固定給付贍養費呢?

民法第1057條規定:「夫妻無過失之一方,因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者,他方縱無過失,亦應給與相當之贍養費。」因此除非對方自願給,否則在台灣要請求贍養費,門檻是很高的,關鍵就在於第三個要件「陷於生活困難」,法院的認定非常嚴格,幾乎到外面找工作可以找到二萬多元薪資的,都不會被認為限於生活困難。

過去最高法院曾經做出這樣的見解:「贍養費為填補婚姻上生活保持請求權之喪失而設,其非賠償請求權性質,乃基於權利人生活上之需要,為求道義上公平,使於婚姻關係消滅後,事後發生效力之一種給付,有扶養請求權之意味,性質上僅係扶養失婚者於合理年限內,至其覓得工作機會及取得經濟獨立為止之生活保持狀態,而非屬扶養其終身之義務。」(參見最高法院96年度台上字第1573號判決參見)

甚至還有法院的判決是,夫妻在離婚協議時約定一方應給付他方贍養費100萬元,但因一方未照協議給付,他方提起訴訟時,法院調取義務人在稅務機關的財產明細資料,認為被告名下無財產亦無經濟能力,且存款不多,給付聲請人之贍養費100萬元額數,顯然過高,應核減數額為30萬元。

看來期待贍養費可以養老一輩子似乎也有相當的困難,因此,律師娘提醒任家庭主婦的太太們,可能在孩子長大後,還是要找個一技之長,身上多少存點私房錢。不過,話說回來,錢存多了,也有不少婦女問我,那不就我存的錢也要拿來分對方嗎?哈哈,實話說,被對方知道,就不叫私房錢了嘛!

加入50+LINE,每日資訊不漏接!

 https://line.me/R/ti/p/%40efu3793r

2018/05/18

此文對你有幫助嗎?50+全站免費,但需要您的贊助,支持好內容製作
https://pse.is/3hg64d

追蹤50+FB
https://pse.is/58arq5

加入LINE
https://fiftyplus.pse.is/4yt2sf

下一篇

【綠主張】怎麼在熟悉的社區安老?關鍵在「居場所」

50+學院

50+熟齡美妝工作坊:掌握關鍵減齡彩妝技巧
  • 中山藏藝所6樓集會室

  • 2024/03/06 ~ 2024/03/13

50+聲音表達工作坊進階班第4期
  • 台北市

  • 2024/02/29 ~ 2024/04/11

50+生命寫作工作坊 基礎班第12期
  • 中山藏藝所2樓展演區

  • 2024/02/27 ~ 2024/04/02

【50+學院╳六號實驗室】熟齡當代舞課第15期
  • 六號實驗室當代舞蹈藝術學院

  • 2024/01/19 ~ 2024/03/30